楼主:
medama ( )
2025-05-17 13:26:05你是我高中同学?不 我是你国中老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17/2962141.htm
科技男“老婆是我国中老师”14岁被迫性交 妻抓外遇求偿败诉
记者许权毅/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科技业男子因与同事外遇,被妻子告上法院,他在法庭上揭露惊人秘密,表示妻
子是自己的国中老师,以“辅导名义”跟当时年仅14岁的自己发生性关系、一周2次,之
后长期遭“老师”支配犹如提线人偶,还模仿电影摆放“新婚礼盒”恐吓。妻子不满丈夫
指控,向老公求偿200万、小三100万慰抚金,但都被判败诉。
女老师主张,与丈夫在2017年于海外结婚,2023年底夫妻俩一起到日本跨年,结果发现老
公IG内有跟一名女同事暧昧讯息,老公甚至安排同事“接续度假”,老公坦承出轨,女老
师向小三摊牌,但小三仍飞往日本同游,3人以手机扩音方式对质,老公承诺分手但未遵
守,因此依先前所签“外遇切结书”,向丈夫求偿200万精神慰抚金。
女老师以为老公会回归家庭,结果却被赶出住家,某日返回拿取个人物品,发现屋内有陌
生女子内衣裤,认为该名女同事毫无悔意,破坏婚姻生活,请求100万精神慰抚金。
女老师强调,自己与丈夫是在美国檀香山登记结婚,依法是合法有效婚姻。另外,虽老公
身分证上的配偶栏为空白,但女同事早已知悉对方“有配偶”,仍执意交往。
女老师说,与老公确实是在其就读国中认识的,基于师者协助学生立场,辅导老公学业、
顺利申请大学,老公在就读大学时追求自己,自己当时考上进修班,正好时常见面,才日
久生情,生活开销都是自己负责,每年都一起出国旅游。
2人交往后隔年,考量自己已37岁,不想要拖过40岁才结婚,老公又已经考上交大研究所
,才会提议先到海外结婚,等老公研究所毕业再于国内登记、补办婚礼,才能享有婚嫁,
遂在2017年8月结婚。
女老师说,2人婚后感情甜蜜,遇到假日就出游,连邻居都知道两人感情好,却在外遇后
违背外遇切结书、离婚协议书(女师提出离婚冷静期),仍与女同事来往,甚至常常对自
己爆粗口,对于老公称“支配控制”,甚至自称为“提线人偶”感到痛心。
科技男说,2008年就读嘉义某国中时,妻子是学校的科任老师,平常就会多加关心、给小
礼物,私下还会常用短信聊天,一日邀请自己前往家中免费课后辅导,甚至发生后来发生
性关系,一周至少1至2次,结果师生恋情传开,妻子还自请离职。
科技男认为,自己恋情处于“不对等的师生关系”,只要稍有不合妻子之意就会挨骂,不
敢违抗“老师”,直到考取国立大学研究所才变得稍有自信,但妻子仍无接受“学生反抗
”,支配欲望越来越强烈,甚至出现剪衣服、摔碗盘等行为,要胁要让自己家破人亡、付
出代价。
科技男回忆,当时要去海外结婚,认知上是“希望无效、可能无效、可能有效”之间徘徊
,但心里保持鸵鸟心态,也始终不敢确认,也羞于对于亲朋好友承认这段关系,跟女同事
也仅说“有其他女友”。
去年7月,2人正处于“暂时离婚冷静期”,结果妻子未经同意进入家中,发现有女性贴身
衣物,科技男称是妈妈的,但妻子认为“衣物大小不对”,一怒之下竟模仿电影《教父》
在床头放马首,放了一盒新婚礼盒在床头,让科技男受到惊吓。
女同事则说,其实并没有参与所谓“三方对质通话”,已经查证过科技男身分证,配偶栏
确实为空白,只知道男子有“女友”,不知道是配偶,也是遭到科技男给欺骗。
地院认为,2人在海外登记结婚有效,依双方签属之离婚协议书,提及赡养费约定,男子
仍持续给付,驳回女子提出“外遇切结书”要求之200万求偿。女同事主观上欠缺故意或
过失侵害配偶全,求偿100万也无理由。
至于男子对于女提出刑事准强制性交、利用权势性交等罪,目前由中检分案侦办中,诉请
离婚之诉由家事法庭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