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院三读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不法쌵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5-05-13 23:06:41
立院三读刑法增“妨害司法公正罪” 不法关说最重判5年
立法院今(13)日三读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增订“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司法案件侦查、审判或执行中,利用职务、身分或地位之影响力对法官、检察官或其指挥监督长官为不法关说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另外,修法也将“弃保潜逃”入罪,经检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责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并经发布通缉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条文,关于增订妨害司法公正罪章部分,对于证人、鉴定人、专家证人或通译,行求、期约或交付不正利益,而约其不为证言、鉴定或传译,或约其为一定之证言、鉴定或传译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三十万元以下罚金;证人、鉴定人、专家证人或通译就证言、鉴定或传译之事项,要求、期约或收受不正利益者,也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条文也明定,意图使证人、鉴定人、专家证人或通译不为证言、鉴定或传译,或使其为一定之证言、鉴定或传译,对其本人或其之配偶、直系血亲、三亲等内旁系血亲、二亲等内姻亲或家长、家属、与其订有婚约者或其他身分上或生活上有密切利害关系之人,实行犯罪行为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至于不法关说部分,条文指出,意图使法官、检察官不为一定或为一定之裁判、处分、终结侦查、上诉、抗告或指挥执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侦查、审判或执行中,利用职务、身分或地位之影响力对法官、检察官或其指挥监督长官为不法关说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若法官、检察官因而不为一定或为一定之裁判、处分、终结侦查、上诉、抗告或指挥执行之命令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原先《刑法》规定,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脱逃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修法也加重刑责,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脱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损坏拘禁处所械具或以强暴胁迫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法也将“弃保潜逃”入罪,据条文,经检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责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并经发布通缉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进党立委沈伯洋发言时提到,修潜逃分为好几种,包含羁押潜逃、弃保潜逃、无保潜逃,沈伯洋质疑,“弃保潜逃罪”为何没有列入无保潜逃者,“橘子、傅崐萁管家都是无保潜逃,他们有妨碍司法进行,为何不规范进来?”沈伯洋指出,在野党定了一个“有够烂的弃保潜逃罪”,立法技术拙劣,民进党只好在最小侵害上提出修正动议,沈伯洋再指,北检前面聚集应算不法施压,然而,在野仍把条文的“施压”二字拿掉,只剩下关说内容。
力推此次修法的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则表示,民进党在2017年司法改革国是会议承诺制定弃保潜逃罪、不法关说罪,2831天过去后,做出承诺的民进党,不断地拖延、称还在研议。台湾社会没办法理解,为何不法关说的人得不到任何法律制裁,黄更以前法务部长邱太三不法关说桃园地检署检察长为例,怒批民进党阻挡修法,但民进党今天终于提出版本,代表公民社会、人民的愤怒是有力量的,“今天我们做到了”。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868601
作者: NekomataOkay (u)   2025-05-13 23:07:00
那要怎么合法关说
作者: ig49999 (张思妤)   2025-05-13 23:09:00
看颜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