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立法院的妨害司法公正罪怎么只修一半

楼主: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25-05-13 22:32:43
※ 引述 《ILoveMegumin (望月穂波的专属刻印虫)》 之铭言:
:  
: 立法院今(13)日三读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增订“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司法
: 案件侦查、审判或执行中,利用职务、身分或地位之影响力对法官、检察官或其指挥监督
: 长官为不法关说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  
:  
: 阿那些在北检前面抗议放人的
:  
: 这种聚众包围北检的行为
:  
: 怎么没有订进去
:  
: 不管是自由的民主国家还是不自由的不民主国家
:  
: 司法机关一直都是集会禁制区欸
:  
: 蓝白不敢写吗
:  
也不是要帮谁讲话
要是今天绿的订这条
有个司法机关高贵的从业人员出来哭
我一样会觉得:嗯,果然司法机关内的工作人员都很尊贵不凡
假设是高级的书记官
我会更能同理一点
毕竟他们总是能适切地、听话地达到检察官们的要求
所以构成要件这部分听检察官的话比较多
“妨害司法公正罪”
先别说构成要件要在哪里塞“包围机关抗议”这个行为态样的描述用词
如果连“包围”这行为态样都能成立
那以后行政机关外面有抗议民众也不用社维法了
妨碍公务相关罪责下去直接搞定
然后有法警驻点的高贵人员就是不一样
除了法警保护,还要有集会禁制区
不然民众在外面抗议就会使司法从业人员心生恐惧进而妨害司法公正
可惜行政机关人员就是命贱
不然一样搞禁制区,
台北市一堆地方都不用开放行人通行了
你知道交通部前面三不五时就各种陈抗吗?
喔对了
其实检察机关也有行政机关属性欸
真不愧是高贵不可侵犯的“司法机关从业人士”
: → ILoveMegumin: 我才不管谁遭殃 我就问 怎么不敢修 05/13 22:11
没有不敢修
如果连法律要造成人民最小干预的基本概念都不懂
别说法律相关科目怎么考过
还在整天扯死刑其实本身违宪的言论就很有趣
如果你是丹哥等级的出来言之凿凿说
对,国民党内部怕搞到自己不敢修
我还真觉得他们可能是不敢修而非忘记或没必要
作者: SydLrio (狂岚嘴砲)   2025-05-13 22:36:00
鬼岛一堆司法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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