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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2311 (assa)
2025-05-13 12:26:36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昔日综艺圈“B咖一哥”NONO(本名陈宣裕),遭6名女子控诉性侵与猥亵,检方依3项强制
性交罪、2项性交未遂罪及2项强制猥亵罪将其起诉。历经近一年不公开审理,士林法院今(
13日)上午11时宣判,依1次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2年6月徒刑,其余被诉无罪,全案仍可上
诉。判决理由尚待公布。
士院11时宣判,法官仅就其中一项强制性交未遂罪认定有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月,其余6
项罪名均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判决理由尚待公布。
起诉指出,NONO自1990年代起活跃演艺圈,靠与吴宗宪搭档走红,却未洁身自爱,反以艺人
身分接近女性,藉节目邀约、私下邀吃宵夜、车载送返家等方式设局,将被害人诱至饭店、
住处、车上等地单独相处,再趁机性侵或猥亵。
2008年至2013年间,NONO涉嫌犯下7起侵害性自主案件,涉及6名女子,狼爪伸进白色奔驰车
内、内湖住处、台中酒店、宜兰县议会女厕等多处,手段包括假扮暖男接送、谎称经纪人陪
同松懈警觉、甚至追踪脸书打卡讯息埋伏接人,全案情节怵目惊心。
最令人发指的是,NONO在强暴过程中竟恶语挑衅:“有没有看过这么大?”“没有射精不算
啦”,还曾尾随受害人进入女厕袭胸问“要不要跟我打炮”,直至遭受害人电击棒反击才落
荒而逃。
NONO面对6名女子指控,全程否认犯行,辩称一切是“误会”或“对方主动”,但检警调阅
对话纪录、行车动线与通联讯息比对后,认定证据绵密、供词反复避重就轻,并指其“毫无
悔意、态度恶劣”,依3次强制性交、2次强制猥亵、2次强制性交未遂起诉,建请法院依法
“分论并罚”并从重量刑。
警方在2023年8月搜索其内湖与南港住处,扣得5支手机与相关资料,成功拼凑案情全貌。检
方认为,NONO不仅违反被害人意愿多次性侵,更严重践踏公众人物之社会信赖与影响力,对
女性身心造成深远伤害。
案发后,6名被害人陆续向法院声请“诉讼参与”,法院已全数准许,并在审理过程中给予
旁听、阅卷与意见陈述权。另仍有2案尚在侦办中,由高检署发回士检续查。
NONO今一审宣判,被依1次强制性交未遂罪遭判有期徒刑2年6月,判决尚未定谳,仍可上诉
。由于刑期已超过易科罚金上限,若最终未获缓刑、二审维持原判,NONO恐将面临入监服刑
。
依《刑法》第74条规定,2年以上5年以下刑期属于法院可裁量是否宣告缓刑的范围,须视被
告行为情节是否轻微、是否具悔意与值得宽宥而定;NONO所受刑期为2年6月,虽符合申请缓
刑资格,但是否获准,仍有待法院审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