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sh97143 (我想当楠木灯小姐的狗)》之铭言:
: #1d-zazdK (C_WorkBoard)
: (4)B-2-1案 后续一些比较用词激动的部分
: 大量上色与词藻激昂华丽无法减少激化纷争
: 如同申诉中提及,本人“不鼓励情绪性发言”
: 个人过往担任板主、小组长之言行举止确实有进步空间
: 不过我觉得我做得还可以吧
: 笑死 这就是小组长和板主群大战吗
→ Sessyoin: (4) 小组判决写出“板主因为精液照片身心受创”这种内04/14 00:29
→ Sessyoin: 容,我不确定你有什么资格自称做得还可以欸?04/14 00:29
笑死
这部分感觉凯文全责
虽然我觉得红红那句话没啥问题就是了 就是正常的事实陈述
也不太懂问啥S会觉得那句话不妥 可能对精液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