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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ama ( )
2025-04-12 15:32:06根据检察官起诉书指出,钟男在当日傍晚,于游泳池边与被害人A男进行搭讪,得知对方
年龄为14岁。随后,钟男在晚间A男进入淋浴间后,进入同一间淋浴间,并徒手抚摸、口
含A男之生殖器及以手指插入A男肛门,以此等方式对A男为性交行为1次。据A男陈述,钟
男在不经允许下进行性侵,且他在过程中没有任何反抗。
A男事后告诉母亲,说有人在浴室跟他聊天然后跟他一起洗澡,摸他的生殖器并把生殖器
插入他的肛门,A男母亲因此报案,经警方侦查,依证据追诉钟男并提起公诉。相关证据
包括监视录影、医疗检查报告等,均显示钟男的犯行事实。
法院审酌,钟男于案发时年约51岁,明知A男为甫满14岁之男子,对于性自主观念未臻成
熟,竟为满足一己私欲,对A男为性交行为,对A男身体及心理之健康发展造成危害,所为
并不可取,另考量被告本院审理程序坦承犯行,且已与A男达成和解,并已赔偿完毕,依
对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子为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给予缓刑4年。缓刑期
间,须接受保护管束,并且每年参加2次法治教育课程。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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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dama ( )》之铭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12/2941895.htm
: 14岁少年运动中心淋浴被性侵“觉得很正常” 变态男轻判缓刑
: 记者郭玗洁/台北报导
: 台北一名14岁少年到运动中心游泳,被51岁钟姓男子在淋浴间侵犯,少年母亲得知后,怒
: 将钟男告上法院,不过因为少年对性事懵懂,证称“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事情”、“当下觉
: 得很正常”等语,法官认为少年完全没有反抗或呼救行为,难认钟男有违反少年意愿,且
: 犯后已赔偿并和少年达成和解,依钟男犯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子为性交罪,处1年6月
: 徒刑。缓刑4年。可上诉。
: 判决指出,钟男于去年7月20日下午5时许前往台北市北投区运动中心,在游泳池旁看到刚
: 满14岁的少年小浩(化名),上前搭讪攀谈,又尾随小浩进入淋浴间,问他要不要一起洗澡
: ,见小浩没回答,钟男擅自将门帘拉开说“是不是会害羞”、“你的很长”,对他性侵得
: 逞。事后小浩越想越觉得奇怪,向母亲告知此事,母亲立即报警处理。
: 全案审理时,小浩证称“(钟男)有违反我的意愿、我不愿意发生”,不过他也表示“我没
: 有反抗,因为我当下觉得很正常”、“我不知道他在干嘛,我不知道这行为的后果是什么
: ”,且钟男说服他做完后会很舒服。
: 法官认为,钟男明知小浩性自主观念不成熟仍和他性交,危害小浩身心健康,行为不可取
: ,但依小浩证词,难以证实钟男有用胁迫、强迫手段,或违反小浩意愿性侵他,审酌钟男
: 犯后坦承犯行,且和小浩达成和解并赔偿完毕,依钟男犯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子为性
: 交罪,处1年6月徒刑。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缓刑期间内每年接受法治
: 教育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