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01 02:53:14※ 引述《Pash97143 (我想当楠木灯小姐的狗)》之铭言:
: → Sessyoin: 板主只不过是执行板规的工具人,你要建 1.169.143.180 03/31 23:16
虽然但是
没违反4-1你们还是判4-1啊
这样算执行板规吗
原因甚至没写在板规上
对ㄚ
小组长跟着琢磨这个不写在板规上但大家应该要默契遵守的隐藏条件
真的头好痛
作者:
Atima 2025-04-01 02:54:00问就是挑战皇权
楼主: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01 02:54:00通常这个环节小组长如果要护一点的话 大概处理方式会是 尊重板主判定维持原判 但板主群应修订板规 这种 各打50大板
如果违规 还要修板规 就代表有问题的是板规 不是人
就是不去护4-1 至于你申诉中提议的4-7 我没意见 你们自己挖尸体来玩
楼主: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01 02:56:00阿我理解申诉人没错 但我挺板主所以板主没错 板规有漏洞
楼主: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5-04-01 02:57:00常见的说法会是板规未明令禁止但有违规踩线事实 之类的然后塞一大堆字解释能理解双方各自主张 认为都没错对啊 改判4-7直接丢给板主群重新决定就好了就说发回重审啥的拿高雄林小姐案来支持这案也太说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