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我很好奇某条世界线
他们在判我那三篇B-2-1的时候前两篇维持他们的作风喜欢搞速判
结果第三篇疑似出现意见分歧变成判决待定
他们还可以搞一个大乌龙不先等B-2-1待定判决确定无违规再回去判我的检举文
B-2-1和我的检举文居然是可以同时一起进行判决的
更乌龙的是可以搞出把我先桶完后才叫我去那篇判决待定的文章做答辩,是在BM吗?
假设我的原检举文已经进入判决程序,B-2-1待定判决也被判成违规
我那篇原检举文会被版主删除再多一篇水桶公告桶我+退文吗?
那原本检举文的判决程序直接当没有,不存在,锅变成是我在乱检举吗?
虽然很庆幸这条世界线没发生,但申诉起来感觉会更复杂耶
我要是没备份到他们有进入判决程序举证不就麻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