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校长高为元在神隐多日后,今天下午以校长身份对校友及师生发出一封署名电子邮
件,称要全力保护捐款者权益与隐私,不会揭露相关资讯。”
“不少校友认为清大在神隐多日后发出这样的声明电邮,已难挽回清大声誉,甚至未向曹
兴诚道歉,是封不及格的声明邮件。”
这个校长实在有够烂。像这样的声明,在事情一开始,“校方”证明没有收到捐款,就要
发出。你等了好几天,火已经烧到无法控制,才发声明,然后还是校内的电子邮件,也不
是发新闻稿。然后这样就算交代了事了吗?“校方”的声明没有经过你的同意,不需要追
究责任?校誉已经受损了ㄋㄟ。
就说,找一个跟台湾没有渊源的香港人来当校长干嘛?除了找林青霞来毕业典礼演讲,还
会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