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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ama ( )
2025-02-16 13:30:40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52594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台南市陈姓女警值勤时遭货柜车高速撞击,导脚趾截肢、毁容,
终身伤残。她从小向往当警察,如今仍要靠复健回复健康,努力重返岗位;然而李姓货柜
车司机出庭时称“没钱、给公司处理”,双手一摊,态度冷漠。台南地方法院依过失致重
伤害罪,判李男有期徒刑1年10月。
这件车祸发生在2023年7月早上,40多岁的李姓货柜车司机,驾驶营业曳引车行经台南安
平港区“万青水泥”无号志交岔路口,理应减速慢行并让右方来车先行,却直接驶入路口
,与正骑警用机车执勤的陈姓女警发生碰撞。
曳引车撞击力道猛烈,陈姓女警当场被撞飞,头部、脸部受创,颜面撕裂、鼻骨骨折变形
,并留下马鞍鼻,左足多根脚趾因重伤被截除。此外,她的左小腿撕裂伤,左脚部分永久
性缺损,无法治愈,医师认定为重大不治或难治之重伤害。
事发至今已经一年半,陈姓女警现在还在公伤假中,仍在复健无法回到工作冈位,她需要
长时间住院治疗,还无法自行站立洗澡,如厕及洗浴需人协助,生活大受影响。面对本应
由自己照顾、因车祸再次担负照顾自己生活的父母,她很无奈、无力又悔恨交织,不知未
来是不是还能继续执勤。
法院指出,李男持有职业驾驶执照,且过去3至4年来经常行驶港区道路,对该处路况应熟
悉,却未减速、未停让直行车,直接闯入路口,属明显过失。即便女警在事故中有部分责
任,但法官认定李男仍应负主要过失责任。
李男在事故后坦承犯行,但事后毫无关心伤者病情,仅在事发当日带水果探视,之后未再
联系,更未提供任何赔偿,审理时更声称“没钱赔,全交由公司处理”,态度冷漠。法院
依过失致重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
陈姓女警服务的单位指出,目前陈员还在请假中,如果请假期满要先回到单位上班一段时
间,再依情况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