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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 18:23:46亏大!法院女书记官浮报加班诈领1194元 检祭出33.5倍惩罚
▲士林地院一名书记官溢领加班费获缓起诉。(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耍小聪明惨了!
士林地方法院一名翁姓书记官,利用差勤系统漏洞,8次浮报加班时数,诈领新台币1194元加班费。翁女在侦讯时坦承犯行,并已将不当所得全数缴回。检方考量其无前科,且历经司法侦查后已具警惕,予以缓起诉处分1年,并命其于4个月内向公库缴纳4万元,以示惩戒。
缓起诉指出,翁女自2022年3月31日起,陆续担任训练执达员、执达员,并于2024年4月10日升任书记官,在法院系统工作超过2年。
然而,她在2024年6月至7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及差勤系统漏洞,多次提前离院、未如实登记加班时间,总计浮报加班8次,进而诈领加班费。
检方抽丝剥茧发现,法院系统仅依赖员工手动输入上下班与加班时间,缺乏即时监控,导致提前离院仍能计入完整加班时数。
此外,系统未与监视器影像自动比对,导致部分时间缺乏佐证,如2024年7月2日翁女申报加班时,监视器却未有画面显示其在场。
另一方面,系统无法精确记录离院与返院时间,使翁女多次“缩短”或未如实登记,进而浮报时数。
同时,人事室审核仅依据系统数据,未对异常加班时段进行人工审查,造成审核上的漏洞。
此外,系统缺乏异常行为警示机制,无法针对频繁离院、重复申报加班等异常行为发出警告,使该行为得以多次发生而未被察觉。
检方认为,翁女行为已构成刑法第213条公文书不实登载罪及第339条诈欺罪,但考量她无前科,且全数缴回不当所得,予以缓起诉1年,并于4个月内向公库缴纳4万元,以达惩戒与警示效果。
士院指出,发现浮报情事时,立即调查并依规定究责,对平日工作认真且已知错改悔的同仁,也会尽可能协助自新,一切按照规定,秉持“依法处理、不回避、不包庇”的原则,
确保公平公正。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205/29035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