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官搞内线交易只赚1222元 最高法院判关1年6月徒刑定谳
调查局调查官杨肇忠卷入群联股市秃鹰案,检方依图利、泄密及证交法等罪起诉杨肇忠、炒手邓福钧,更二审依内线交易罪判杨1年6月徒刑,没收1222元犯罪所得,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杨肇忠2011年起频繁买卖股票,但亏损连连,常向亲友调钱。台大商学研究所毕业的邓福钧长年投入股市、进行股票交易,多次因股票交易案件遭检调调查、侦办。
新竹地检署侦办群联电子公司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案,2016年8月5日下午前往群联公司等处搜索,但当日执行搜索前,群联股票及认售权证有大量异常放空交易,检调怀疑有侦查中泄密导致股市秃鹰情事。
检调发现杨欠邓110万元,担心还款无着落,当他被检方指派支援群联假帐案勤务、参加专案勤前会议时,传LINE给邓男说“不要碰IC设计”。
邓一开始还一头雾水,问杨是否指的是“不要碰联?”、“不要碰群?”,杨回“不方便说”。邓追问“不要碰群联?”杨回传“右手摸后脑袋吐舌头冒汗”的LINE馒头人贴图,暗示邓不要碰群联股票。
更二审调查,检方侦办中信金控等向长虹建设购买内湖土地相关弊案,调查局受指挥于2016年6月8日执行搜索,杨肇忠于6月6日确知长虹建设为受搜索对象的重大影响股票价格消息,竟于6月8日9点27分以每股新台币60元的委托价,融券卖出长虹建设股票1仟股,再于同日10点34分以每股58.5元融资买进长虹建设股票1仟股回补,以此当冲的内线交易方式获利1222元。
杨因获邓福钧多次无息借款,于群联电子涉嫌财报不实案件中,为免邓福钧有损失,于8月5日10点35分许传送“不要碰IC设计”、“不要碰群联”等讯息给邓,邓接续融券卖出群联电子股票170仟股,再于消息公开后陆续回补,总计获利875万4526元。
更二审审理时,两人都认罪,合议庭认定他们犯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事证明确,但在金融市场进行股票交易与杨肇忠身为调查官的职权没有关连,他违法内线交易也非执行搜索职务本身有何缺失,因此不构成图利罪。
更二审审酌杨肇忠职司犯罪侦查,却为私利而内线交易,破坏资讯公开、公平的证券市场交易制度,影响一般投资人对证券市场公正性、健全性的信赖,不过他交易股票只有1张,犯罪所得仅有1222元,情节甚轻,依内线交易罪判杨1年6月徒刑;另邓福钧更二审被判刑1年8月刑,没收71万余元不法所得,案件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有违误,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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