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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各界持续关注新光金与台新金合并之际,本刊掌握,包括监察院及台北地检署近来都收到一封署名“一群看不惯金控负责人惯用粗糙伎俩操控/掏空公司的股东与受雇者”检举信,
内容为“检举吴东亮自始担任台新金董事长即违法乱纪掏空台新金”,希望监委及北检,针对台新银过去将信用卡资讯系统,标给经贸联网科技公司的案件重启调查。
这起涉及30亿元标案的检举案,早在马政府执政时期就曾被检举,当时的金管会也曾经调查此案,并以涉及背信罪嫌将吴东亮移送北检侦办,检方后来发动搜索,却低调签结,吴东亮也在此案曝光后,立即卖出经贸联网股票,虽然紧急切割,但经贸网联取得台新银30亿余元标案,过程有无自肥等违法情节?
因不见北检签结理由,外界始终雾里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