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本案侦办团队是否有违反侦查不公开情事,
已广受社会关注,本署基于“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第 8 条规定,
经审酌公共利益之维护与合法权益之保护,
认有必要适度说明目前查证情形。
经初步查证,记者报导系依据消息来源转述见闻或依据多年采访经验、
本案关系人之公开受访内容及法院发布之新闻稿内容等素材,
综合分析判断后撰稿。另记者报导之消息来源均非来自本署、
廉政署、调查局及法院等相关公务人员。
衡以,上开报导与本案卷证亦有诸多不符之处,
故依目前查证情形,足认本案侦办团队绝无泄漏侦查内容之情事。
至于记者基于保护消息来源之天职及新闻伦理要求,
而拒绝透露提供讯息者之真实身分,宜予尊重。
因此,请外界勿再以臆测、捕风捉影之方式,
无端指摘本署或侦办团队有违反侦查不公开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