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问 有没有懂法律的说一下
我朋友(后称S)和她的前队友(后称T)以前组了乐队并共同创作了一首歌曲,作曲是S而作词的是T。S和T后来解散了乐队并各自成立了新的乐队。
有天S打算支持一下T成立的新乐队所以去看她们的live。但T和她的乐队成员突然在live期间演奏了这首她们俩共同创作的歌曲,我的朋友S听到后一边哭一边跑走了。
我想问的是:
1、如果T在公开场合下演奏这首歌曲算不算侵权?有没有什么法律可以控告她?
2、可不可以要求T不要演奏?
3、如果对方演奏可不可以要求她们支付版权费?
4、如何才能追回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