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发表一下意见好了
就是很多人说 台北市政府说这是合法
但合法不合法 是法官来决定
行政机关的话只是参考用的 法官要参考就参考 不参考就说你违法
不然行政机关说合法法官就不能审
那赖清德派秘密警察去你家让你人间蒸发
他说他自己合法法院就不能审
那法院干脆收一收打包回家走人
而且行政机关根本也不可能说自己违法
行政机关一定都有办法找法条出来说自己合法
你看每个行政法院判决 行政机关都能找一堆法条来抗辩说自己合法
不然就看大法官解释或是宪法判决 行政机关都能拿一堆法条说自己合法
但最后有没有合法 是法官说了算
对ㄚ
然后羁押其实还蛮正常的
就你要真的都往偏柯的立场解释才有可能无保请回吧
第一个法官才让大家跌破眼镜 这次只是校正回归而已 不要太不满
然后要真的检察官很夸张才会证据都搜不齐吧
但我也看不到卷证资料 我也没办法锐评
就
阿北珍重再见
安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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