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 \|/)》之铭言:
: ※ 引述《Subaru5566 (爱上速霸路)》之铭言:
: : ※ 引述《Atima ()》之铭言:
: : : 就诬告本来就很难成立
: : : 这案子怎么看都有所本
: : : 你还判诬告成立
: : : 重点是还判10个月
: : : 不演的我党
: : : 就是这么帅气~~~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K8i2hhL0Ik
: : 我看翁达瑞的访问,其实我觉得判得合情合理。
: : 翁达瑞指出哪里抄袭后,高虹安就回母校申请改论文,然后用改好的论文,
: : 拿到北检说翁达瑞喊诬告不成立。
: : 所以法官才认为,你高虹安就是心中有鬼,去偷改了,还当呈堂证供,才会
: : 重判到不可役科罚金。
: : 听四叉猫讲,说这案子一上诉,要审非常快,有没有法律专业的,来说明这是真的吗?
: : 如果这是真的,满大机会今年高虹安就要被关,然后新竹市长就要改选。
: 现在重点就是
: 1. 你论文是不是改过才拿出来?是
: 2. 你能不能证明你改了什么?
: - 目前不知道 看起来偏向不能
: 那就完了阿
: 所以就是要看有没有校方官方diff档吧
: 法官不可能你自己说改什么 他就采信的
: 你必须提出证据证明你改了什么
: 死无对证 就是看律师法官表演了
“笔名“翁达瑞”之陈时奋陆续于110年9月23日以篇名〈被指导教授除名的高虹安〉、同年10月18日以篇名〈师生合谋之学术不伦:李杰与高虹安的故事〉、111年7月22日以篇名〈高虹安退出政坛吧!〉等质疑本案博士论文抄袭之Facebook发文”
“不以自诉人发文时所见原始之本案博士论文版本作为证据,反而系以110年8月10日增补致谢词后之版本作为证据”
法官应该有diff档吧
他们都知道110年9月翁是看原版不是高110年8月更新的版
还知道新版是更新致谢词
“(一) 经比对本案博士论文与本案期刊论文,可见本案期刊论文中之文字、图表大篇幅、几乎所有文字一字不漏、显逾合理使用范围地被引用至本案博士论文中,足认本案博士论文有抄袭本案期刊论文之事实。且此为被告亲身经历之事,自有明知。”
而且法官还有去比对高的博论跟高的期刊论文
认为高抄袭
辛大准备要接通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