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其实提告本来就是宪法保障的权利...

楼主: MrTaxes (得粥加汤)   2024-08-18 22:58:03
中华民国宪法
第 16 条
人民有请愿、诉愿及诉讼之权。
这是宪法的明文规定,如果有人要去提告,那也是他的权利。
如果有好几个人对一个人谩骂和人身攻击,难道他要只身一人抵挡围殴?
这时如果他觉得名誉遭受伤害,难道只能自己硬吞?
大家平常都在说反霸凌,那为何这种网络上的言语霸凌攻击就要被容许?
提告也不过就是一种合法的反制手段而已。
如果你的发言属于合理评论范围,那么原告在检察官甚至警察那边就会被劝退了。
但如果是到法官那边判罚,那表示人家提告也是有几分道理。
归根结柢就是尽量谨言慎行囉。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4-08-18 23:00:00
一个是手段 一个是对使用这手段的人事物评论没有冲突R 每个状况都不一样 也不可能一言蔽之
作者: amsmsk (449)   2024-08-18 23:01:00
我知道边板违宪了
作者: LoKingSer (鲁王蛇)   2024-08-18 23:05:00
我劝你别再帮王蛇这咖说话ㄌ,除非你也想被大家围殴
作者: Lilchicken (小鸡 )   2024-08-18 23:09:00
关你屁事 你继续在你的废文发钱吧果然只有外来种才会大谈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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