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某国中教师用麦克风敲学生头 法院判拘役50日
花莲某国中罗姓教师因学生午休结束后仍未起身,用教学用麦克风连续敲打学生头部,导致
学生头部受伤。家长提告,法院认为教师已逾越合理界限,依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0日。
检警调查,罗姓教师见学生午休时间结束仍趴在桌上,就持麦克风敲打学生头部3、4下,学
生因为疼痛醒来,返家后跟家长提及头部疼痛,到医院检查头部有红肿状况。
家长不满老师体罚过重导致学生受伤,向检警提起伤害告诉。罗姓教师否认犯行,辩称只是
轻敲头部3、4下,且学生有用外套盖住头部,应不至于造成学生伤害。
法官认为,被告如认学生趴在桌上休息行为须加以惩戒以达教育目的,应先采取劝导、口
头要求前往学务处或通知家长带回辅导管教等侵害较小方式,且不得以体罚手段。被告以麦
克风连续敲打告诉人头部方式做为管教,不但不是侵害最小方式,甚至已属法所明文禁止体
罚,且手段与目的之间显失均衡。
判决书指出,被告身为教师,以体罚方式造成告诉人头顶头皮受有伤害,对于告诉人心理发
展健康产生影响;被告否认犯行的犯后态度,未与告诉人达成和解或赔偿损害,法官认定被
告对少年犯伤害行为属于接续犯,对少年犯伤害罪既属刑法分则加重的独立犯罪类型,依法
不得易科罚金。
好好笑 直接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