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even183 (steven183183)
2024-08-13 13:01:26※ 引述《Watame (角巻わため)》之铭言:
: 炫富重点不就是这个“富”吗?
: 如果有个人说他每天吃饭都吃上万的餐厅、开车都各牌跑车轮著开
: 难道会因为他每天都这样吃、每天都这样开
: 就不算炫富了吗?
关于现充文的标准,我是以康德的义务论为准则,也就是以当事人发文的当下其想法为主
如果是以尻洗、嘲讽为目的的话,那就违规
不是的话也不代表不违规,还要考虑其所造成的结果才行
当然我不可能完全知道当事人当时的想法为何,所以我只能以我所知的伦理学用主观原则
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