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被高雄路灯电死 市府败诉赔463万和解

楼主: medama ( )   2024-08-13 12:33:22
差不多100万rmb吧
出国玩被电死也太倒楣
中国男子遭电死获高市府赔463万 双方撤告落幕
2024/8/13 11:09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13日电)中国籍钱男来台环岛被路灯电死,父母请求国赔。一、二
审均判高雄市养工处赔偿新台币463万余元,因养工处与父母在刑事部分达成和解,双方撤
回民事部分第三审上诉,案件落幕。
全案起于,中国籍钱姓男子于民国107年8月12日来台进行自行车环岛活动,于同年8月16日
晚间6时许行经高雄市路竹区大公路时,遭路灯电击死亡。
钱男的父母主张,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疏于维护管理,导致路灯漏电,造成儿子触
摸路灯时遭电击死亡,因此跨海提出国赔诉讼,请求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扶养费及精
神慰抚金,共计新台币1165万9502元。
高雄市养工处则抗辩认为,钱男属于中国籍,并不适用台湾的国家赔偿法,且钱男的死因并
非路灯漏电所致。
一审高雄地方法院认为,根据法务部函释及两岸关系人民条例,以及大陆委员会函覆,大陆
地区人民为中华民国人民,两岸条例及国赔法未明文规定禁止大陆地区人民请求国赔;基于
人权保障及人道理念,应适用国赔法。
此外,一审依据路灯维修纪录、现场发现人证词、监视画面、钱男相验报告及台电公司与电
机技师公会报告,认为案发路灯于107年2月漏电维修,之后无维修纪录,养工处管理有欠缺
,与钱男死因有因果关系,应负国家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养工处应赔偿钱男的父母慰抚金各200万元、医疗费及丧葬费63万9865元;另外扶
养费的部分,审酌钱男的父母在上海领有养老金,于儿子死后,其生活未达不能维持,因此
判决养工处共计应赔偿463万9865元。
案经双方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审理,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为赔偿金额适
当。
双方不服判决,上诉三审。由于上诉期间,钱男父母与养工处在本案刑事部分一审达成和解
,双方均撤回民事部分第三审上诉,官司正式落幕。(编辑:李淑华)1130813
作者: amsmsk (449)   2024-08-13 12:34:00
这点扯
作者: AllinPM (人参很苦PM很甜)   2024-08-13 12:35:00
吊路灯预演
作者: paul1951 (paul)   2024-08-13 12:38:00
电死敌人干嘛赔
作者: SecondRun (雨夜琴声)   2024-08-13 12:39:00
适用国赔法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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