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24-07-31 21:54:36看到很多人受到媒体用词的影响,误解了高虹安可领半薪的意思,以为她被停职了还是可以
领一半的薪水。虽然现在内政部已经表示不会发给高虹安半俸,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提供一下
正确的资讯。
公务员的薪水是由本俸跟加给组成的,加给分成很多种类,如专业加给(依职务性质和官职
等决定多寡,一些专门职业技术人员就特别多)、职务加给(如主管加给)、地域加给(如
离岛)、危险加给(如消防人员)等。即使是民选首长,薪水组成结构也一样是本俸+加给
。
公务员因案停职时,依规定是得发一半的“本俸”,没有加给。也就是说,主管机关可以决
定要不要基于维持该员基本生活所需等原因,发给他一半的本俸。加给的部分,因为该员已
经被停职了,所以完全停发。
我们直接看具体的数字:
依据2024年的待遇表,新竹市长的月薪总共是193410元,其中本俸61660元、专业加给46250
元、主管职务加给85500元。高虹安被停职时,只能领一半的本俸,也就是30830元,没有加
给。
不过正如我前面所说,法条的用字是“得”发半数本俸,机关有权决定要不要发,目前内政
部的决定是不发,所以高虹安应该是领不到任何钱。
以上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