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oveMegumin: 对阿 订这种奇怪的用语 等一下法院自己解释下判决 07/25 16:30
→ ILoveMegumin: 又要被立委靠北恐龙法官乱判案 07/25 16:30
我觉得最经典的就是
刑法里面的 旅券、免许证
刑法第 212 条
伪造、变造护照、“旅券、免许证”、特许证及关于品行、能力、服务或其他相类之证书、
介绍书,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
靠腰那个旅券就是日文汉字的护照
然后免许证是日文汉字的政府核发证书
阿当初搬过来的时候忘记把旅券改成护照
也忘记把免许证改成国家核发的证书
结果法院就只能把旅券解释成 人民免费乘坐交通工具的凭证
把免许证解释成 免除人民一定手续或义务进而取得特定资格的证明
ㄚ就是因为立法者白痴啊
旅券又不是中文 你从中文看旅券这两个字 就是什么旅游券啊
根本就没办法扩张变成是护照
免许证也得不到证书的意思
你不能用和制汉字去解释意思
不然就违反罪刑法定主义
法院就只能按照那个文字去想办法解释出东西
那你用反质询这个民间在乱用的词当作法律条文
阿只会让法官不知道怎么从这个词解释含义出来
如果最后法官扭曲这个词的意思 又要被立委给骂
只能说
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