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论法
大法官这次的解释跟原住民没关系
跟男女平权好像也没关系
大法官是说 男生限制身高165
只会刷掉30%的男生吧
(数据我也忘了
但女生规定160
会刷掉70-80%的女生
然后虽然消防有其特殊工作性质
但国家要保障工作权什么什么的
所以要改
那实务上
阿那个女的就义消出身的
平常救灾
对啦虽然她也没真的进去火场
但是救护跟一班行政都没问题
那你说她159.7
会不会影响救灾
首先我对救灾的定义也觉得很奇怪
因为我看特搜这种特种分队
也是高矮胖瘦
消防署可能只觉得火警要扛人
但有些灾害现场 小个子穿救助服下去把伤者绑好
大家拉上来
总比你叫一个180的肌肉棒子好用
然后消防署说拿不到装备
我是不知道长官脑袋在想什么
这是消防车
https://i.imgur.com/IdSHhOv.jpeg
看起来好像要打开银色的卷门拿东西很困难
旁边的侧群可以拉下来啊
https://i.imgur.com/Pi6Sfqh.jpeg
踩上去拿就好了
再说工作那么久
我遇过很多女同事
大家到场也不会等女同事很矮拿不到
然后在那边靠杯
有默契的就开始一个拿装备
一个找消防栓
一个背水带
一个确认状况
大家都知道各司其职赶快弄完回去洗澡就好
后来我想爱惠惠说的也对
消防署也知道他们心虚
但国家行政单位就是这样
他们不想要 很不想要因为个案去改变
宁愿让你搞到释宪我再来慢慢改
也不要那么随便就改
不然救灾观念与时俱进
一大堆白痴政策文化都要改了
阿你要那些老人真的说好
我们来改
不可能啦
他们就是享受权力而已
谁想要自己能订规定的权力那么容易被撼动
中华民国行政体系就是这样
特别是警消这种类军事组织的
当过兵的都马知道 什么黄埔精神杀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