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721000015-260402
妇人小萱(化名)主张,因为每月食衣住行,加上医疗等支出需求,导致她的经济十分困窘,而她所生的一对儿女均已成年,并且她过往都有扶养他们,因此依民法第1114条、家事事件法第125条规定,请求孩子们按月给付扶养费2万元,直到她死亡之日为止。
法官函询社会局时收到回复指称,小萱2023年7月起列低收入户,每月生活补助为5065元,自2024年改为中低收入户,生活补助调整为4049元。法官认,小萱每月薪资及补助金额共约3.8万元,明显高于她居住县市年度最低生活费标准190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