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D ] 女检察官遇诈“汇1元”报警遭刁难?南

楼主: ken1990710 (沙茶花养的饲育员)   2024-06-10 10:54:40
女检察官遇诈“汇1元”报警遭刁难?南警:第一时间即受理
台南地检署1名女检察官在5月27日收到1则诈骗短信,她汇款1元台币到对方帐户再赴警派
出所报案,欲冻结诈骗帐户,警方起初以“明知诈骗还汇款”与她论法,直到女检座透露
是公务员身分且坚持报案才受理。有人得知到脸书社群po文质疑警方第一时间未受理?辖
区市警四分局回应经调查全案受理经过,并无第一时间未受理之事。
据了解,30多岁女检座因为其朋友的IG帐号遭盗用,5月27日收到朋友传来的诈骗讯息,
当时友人就在她身边,她觉得近年来诈骗情事猖獗,诈骗帐户却不易取得,心想可冻结成
为警示帐户,随即汇款1元到该诈骗帐户,接着到南市警四分局派出所报案。
但警方见女检座以被害人身分报案,未直接受理,反倒以刑法诈骗的构成3要件“施用诈
术、陷于错误、损失金钱”这法理与女检座论法,在被害人坚持报案下,警方才受理案件

女被害人在报案过程透露出她是公务员,随后拿报案单离去。受理员警事后查证得知这女
被害人竟是台南地检署的检察官,立即报告所长,所长致电给女检座,通知她回派出所制
作修正笔录。
不料近日有人在脸书社群po文质疑此案警方第一时间未受理,没想到这年头还有这种事,
民众只损失1元不算被骗吗?难道要当场表明身分才肯受理吗?
南市警四分局说明,经检视育平派出所受理报案过程及内容,女报案人于5月27日至派出
所、向值班员警说明其友人的IG帐号遭他人盗用,盗用者以此帐号欲向报案人借钱,报案
人以话术请对方提供帐户,再汇款1元至该帐户,并至派出所欲提供诈骗者使用的帐户。
员警知悉后询问遭诈经过,并完成受理报案证明单给报案人,过程中报案人均未离开派出
所,并无PO文所指称“第一时间未受理”情事,全案后续移由侦查队续侦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00352
笑死
警察吃案吃到检察官
作者: std92050 (不想去上学)   2024-06-10 11:00:00
警察跟检察官论法 笑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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