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一名父亲与2名国中生女儿同住,没想到他竟多次趁女儿熟睡时,
爬上床将手伸进女儿的衣服内抚摸胸部、下体,
1年多来侵犯2名女儿的次数高达403次,直到某次两姊妹到台湾找亲戚时全案才曝光。
经法院审理,这名父亲被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利用权势猥亵罪、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猥亵罪,
遭判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这名父亲平时独自照顾2名女儿,没想到他竟是“狼父”把家里当成后宫,
时常趁女儿深夜熟睡时潜入2姊妹房间,又以手抚摸胸部、下体,
后续甚至趁小女儿读书时嚣张用手抚摸她私密处。
直到2姊妹到台湾旅游、找亲戚时,才鼓起用气向表姐诉说这些苦楚,
表姐、姑姑听闻后气炸,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将她们接到台湾照顾。
且以每周遭侵犯3次的频率,“狼父”1年多以来至少已侵犯2姊妹403次。
法官审理时认为,这名父亲为逞一己私欲,罔顾亲情伦理,
多次猥亵2名女儿,加上大女儿当庭表示不愿原谅父亲,
小女儿则愿意原谅父亲,并给予父亲缓刑。
法官最终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利用权势猥亵罪、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猥亵罪,
共判处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这种的还可以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