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不是可教化阿
: 因为犯罪者想意图减刑的讨好行为应该没啥用
: 好像以前边板法律帮有讨论过类似的话题
: 细节我忘了 大概是 非蓄意杀人
: 虽然人被锤 最后死了
: 但犯罪方可以主张当下人没死 他也没想到会死
: 锤人的对象不是预谋 (行为应该是计画没错)
: 当然更不可能是蓄意杀人
: 最后就不能用最严格的角度来判罚
: 专有名词...忘了
: 整个流程是
: A要去他地 没钱
: 受害者B开门直接被A钝器锤头
: A抢走2000元
: A把B留在车内后离开 最后B死亡
: A方主张成非蓄意杀人来躲死
: 确实是可行的方法
: 那问题来了
: 为什么前五次可以判死刑阿
这种诡辩法院还给过就是人类的堕落
钝器槌头部的致命性难道法官作为一个人类没有基本的判断力吗
说穿了就是法院已经垃圾到一群没种判死的孬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