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忠告大法官们:勿废除死刑! 恐引发社会

楼主: KumaKumaKu (熊)   2024-04-20 22:43:00
周刊王CTWANT |项程镇
2024年4月17日 周三 下午1:53
[周刊王CTWANT] 宪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将进行死刑大辩论、决定死刑存废,司法界盛传以
司法院长、兼任大法庭审判长许宗力为首的大法官们,可能趁机废除死刑,引起全台湾8成
以上、反对废除死刑民众大恐慌。法务部对此与最高检察署组成因应小组,呼吁宪法法庭勿
引发国内社会对立及冲突,并强调民意超过8成反对废除死刑,应由立法机关形成共识,而
非透过司法判决迳行决定,宪法法庭骤然宣告死刑制度违宪,将侵越立法权、逾越权力分立
界线。
法务部指出,死刑议题在我国具有高度争议性,在社会尚未有共识情形下,骤然宣告死刑制
度违宪,可能引发国内社会对立及冲突,更侵越立法权决定,逾越权力分立界线,宪法法庭
应将解释后果评估纳入考量,不应透过宪法判决主导刑事政策之形成,避免引发宪法机关间
冲突及国内社会动荡。
目前全球尚有许多具影响力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未废除死刑,法务部冀望宪法法庭应
审酌我国历史背景文化与欧盟国家迥然不同,不应将欧洲废除死刑经验直接移植至国内。宪
法法庭历次解释认定死刑制度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因目前宪
政秩序、社会法价值未有改变,宪法法庭应维持以往一贯死刑合宪见解,以兼顾人权保障及
社会正义。
法务部强调,死刑是重大争议问题,应由代表民意之立法机关形成共识,而非透过司法判决
迳行决定目前大多数国家是透过立法或修宪程序废除死刑,经由宪法法庭直接宣告死刑违宪
极为少数,而这些国家解释死刑违宪也具共通背景,即立法、行政机关间有一致共识或至少
无对立立场,如匈牙利、立陶宛、南非等释宪前后,立法、行政机关对于废除死刑已有相当
程度共识,反观我国立法、行政机关尚未形成共识,民意有超过八成反对废除死刑,不应透
过违宪审查方式废除死刑。
法务部研究指出,死刑制度在司法院释字第194号、第263号、第476号等历次宪法解释,大
法官已数次宣告合宪,死刑制度已长期为我国宪政秩序所肯认,有鉴于目前宪政秩序、社会
法价值未有改变,多数民意仍反对废除死刑,时空环境并无变迁,宪法法庭应维持向来死刑
合宪之见解。
法务部认为,生命权固为宪法保障之基本权利,但并非不得以法律干预之,就生命权的干预
,一般认为宪法第23条之“限制”包括“剥夺”在内,而依法律允许剥夺生命之情况,并不
当然违反人性尊严。死刑制度属于最后不得已之手段,亦非以残忍、不合人道的方式执行,
并非酷刑。
不废也不杀
不然杀几个来看看ㄚ干==
作者: nanachi (娜娜奇)   2024-04-20 22:44:00
那你支持还是反对
楼主: KumaKumaKu (熊)   2024-04-20 22:44:00
杀ㄚ
作者: amsmsk (449)   2024-04-20 22:46:00
法务部也知道 大法官废死的 笑死
作者: Victoryking (胜利王 )   2024-04-20 22:47:00
剥夺生命≠违反人性尊严
作者: wwndbk (黑人问号)   2024-04-20 22:48:00
死刑违宪可以把陈进兴复活吗
作者: PeachcoMet (桃子彗星)   2024-04-20 22:49:00
实质废死了 哪有差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24-04-20 22:50:00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物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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