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首例义务役逃兵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4-04-14 16:10:37
现在想起来
我觉得大法官与其宣告死刑违宪
为什么没有对义务役制度宣告违宪
死刑=把犯罪的人枪毙
鬼岛义务役=把一个从来没犯过错的男性 因为国家政策 所以要将这个男性推去前线 让敌军
枪毙他
虽然宪法有写人民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义务
但这个“依照法律”本身就不符合人性尊严呢
我看过很多学者对反对死刑
但几乎没看过主动表态反对义务役制度的
有可能是当时改制成4个月的关系
依照法律服役 应该必须解释成 人民是志愿加入的
本身就不能强迫人民去送死
人民的生命保障一直以来都是超越于国家的最上位概念
政府要求一个普通的男性去死、去被敌军枪毙这件事
就算是宪法明订 也不应该发生义务的效果
如果可以明订并发生效果的话
那宪法学的基本人权就可以废掉了
连生命都可以自由剥夺了
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剥夺
但是民进党政府一直以来都在干这么矛盾的事情
一方面支持废除死刑 另一方面又恢复义务役
是敌军的子弹比较香吗
马英九政府稍微还比较一贯
任命废死法务部长、义务役废除 改成训练役4个月
作者: gggiantguy (莫笑)   2024-04-14 16:15:00
4个月是马改的喔 之前长辈骂夏令营的时候一直攻击绿我还以为是蔡改的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4-04-14 16:17:00
有啊 马执政时就确定好要改4月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