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n事件研究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4-03-14 19:23:53
推 edieedie: 大学生哪来儿少==
→ x0003: 要是让边板变18禁看板 能救oin吗?
很多人都会陷入这2个疑惑
我找了很久
终于在台中找到一个判决
不过这也代表这种案件几乎很少进法院
https://reurl.cc/4jzxyL
109年度中简字第2221号
效果: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大约9万)
按促使人为性交易之讯息,纵然并非以儿童少年性交易或促 使其为性交易为内容,但因其
向未满18岁之儿童少年或不特 定年龄之多数人广泛传布,致被该等讯息引诱、媒介、暗示
者,包括或可能包括未满18岁之儿童及少年,是亦具有使儿 童及少年为性交易对象之危险
,故不问实际上是否发生性交 易行为,一经传布讯息即构成犯罪(司法院释字第623 号解
释理由书参照)。
查本案聊天室虽有限年满 18岁始得进入网站浏览之“限制级警告”标语,然并无任何 管制
措施或审查机制,未满18岁之儿童或少年亦得轻易进入 浏览聊天室公开讯息,被告明知于
此,仍利用互联网在该 聊天室公开以******为暱称,并与化名之员警聊天, 刊登、张贴
等足以引诱、暗示人为有对价性交之讯息,具 有使儿童及少年遭受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之
虞。是核被告所 为,系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40条第1 项之以网 际网络,刊登
、张贴足以引诱、暗示使儿童或少年有遭受有 为对价性交行为之虞之讯息罪。
不过这件看起来是因为警察网络巡逻发现的
并且警察还有跟被告聊
所以简单来说结论就是
1、对象就算是成年人也在处罚范围
2、ptt的18禁功能也不一定有用
作者: HGK (HGK)   2024-03-14 19:26:00
律师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24-03-14 19:26:00
所以你要主动处理了吗?
作者: oin1104 (是oin的说)   2024-03-14 19:27:00
所以我完了喔= =一定会被抓
作者: wu10200512 (廷廷)   2024-03-14 19:28:00
爱惠惠要帮oin上法律课了吗
作者: oin1104 (是oin的说)   2024-03-14 19:28:00
被检举就完了
作者: napacabbage (兴奋大白菜)   2024-03-14 19:29:00
求求你们放过Oin = =这样我要怎么干他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4-03-14 19:39:00
我自己是觉得不会成立犯罪 但如果我是板主的话我一定秒删+退文+半年水桶
作者: oin1104 (是oin的说)   2024-03-14 19:46:00
我现在超害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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