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Megumin (千早爱音的专属刻印虫)》之铭言:
: 光是看公开在法院判出来的
: 基本上小朋友都是手机成瘾
: 被坏人利用交友软件带去做色色的事情
: 但几乎从没看过什么拿二次元色图的去骗
: 是不是应该将未成年持有手机这件事
: 比照毒品处理了
: 把二次元图片拿来入罪
: 但是连统计数据几乎都没有
: 在立法论上根本连抽象危险的程度都达不到
: 然后跟我说制造色图不得易科
: 但光是未成年持有手机导致性剥削
: 就有一堆海量的案件
: 所以按照这些团体的逻辑
: 应该要立法
: 谁给未成年手机 就是犯罪 1年以上7年以下入监执行
: 毕竟给予手机目前已经有足够的统计数据
: 在立法论上已经能够证明至少有抽象危险了
: 站在保护未成年的立场 我是完全支持
比较有建设性的大概就是弄个手机版本的
守门员!
守护你小孩的手机网络使用
反正他们没有手机就是回到电脑网络诈骗的老路
网络成瘾 -> 手机成瘾
对阿
然后你就会发现 祖国那套是真的屌
一天一小时
平日怎样来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