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让军法官参与司法机关平时审判军法案件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4-02-22 18:35:39
让军法官参与司法机关平时审判军法案件 国防部拟可行性评估研究
〔记者吴哲宇/台北报导〕随着一年期义务役恢复,已被废止的军审制度近期再度被拿出来讨论,国防部已于去年完成“军法官参与司法机关平时审判军法案件之可行性评估”研究,未来的制度恢复或将集讨论重点在折衷方案上,也许可将一般法官和军法官混和组成合议庭,维持法庭公开透明独立性的同时,亦能重新培育萎靡已久的军审人才能量。
废军审造成诸多乱象
在军审废除后,司法官只能采用一般刑法进行判决,但当时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刑法皆尚未制定完备,法官选择不多的量刑基准常被批评判决过轻。司法机关的三级三审制也让被告得以抗告上诉,造成审理期拉长,有些被告甚至退伍了判决都还没出炉,低下的判决效率无法应付战时的瞬息万变。
同时,修正后的军事审判法将军事审判范围限缩在战时才会启用,虽然保障了军法官单位维持的必要性,但军检体系长期无案可办、经验流失的尴尬情况仍没有解决。这些相关人员顿时成了坐领干薪、空耗维持预算的冗员单位,造成军法官纷纷出走转型,未来若因需求重新启用,军事法庭恐由一堆新手法官和检察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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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长邱国正去年在立法院受访表示,当初军审废除有经过一番波折,若要恢复也不能说乐见,大家有很多意见。 不是立刻就要恢复,还在讨论阶段。(资料照)
国防部以替代方案代行 但效果有限
为此,国防部将军事法院和军检署转型为“法律服务中心”,每年汉光演习教召军法官并召开模拟法庭维持人员的法律事务熟悉度。但咨询和查案、审理证据所需的技能不尽相同,模拟法庭也无法取代实务运作,人才经验的累积还是与现役有段差距。
立法院也试图推动恢复军审,国防部长邱国正去年曾在立院表态支持恢复军事审判法,并依要求提出“国军恢复军审法之可行性评估”报告。但或许是因为洪仲丘事件造成的影响和阴影尚未完全退去,国防部仅委婉表示“未来若社会各界对于恢复军事审判制度已凝聚共识”,国防部就推动修法工作。
因此,可以推断的是,未来恢复军审的讨论,可能将着重于折衷方案上。根据政府研究资讯系统讯息显示,国防部已进行“军法官参与司法机关平时审判军法案件之可行性评估”研究。虽研究结果尚未公开,但未来提出军法官、军官参审,或在司法法庭或军事法庭的合议庭中加入一定比例的军法官或司法官等,都可能是军审制的折衷方案之一。
军法官进入合议庭或可两全其美
这些方案的实施其实都有前例可循,例如向立法院提出的评估报告就指出,检察署自106年起至今已借调43人次军法官至各检察署担任检察事务官协助办案;军法官主责法纪调查并主动函送地检署侦办涉及刑责案件、与法务部召开交流连系会议等,显示军检机关早已用非正式方式参与司法机关平时审判之军法案件。
国防院国防战略与资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江炘杓表示,立场上他是支持恢复军审的,不过由于恢复军法尚待取得各界共识,因此他对于国防部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开展可行性评估研究表示乐观并肯定。
他说,虽然目前不知评估何种参审方式,但就参与的程度而言,的确可以和司法官共同列席,或给予司法官协助,或发表意见,甚至分配一至二位合议庭席次给军法官也未尝不可,这些都是未来军审制度恢复折衷方案可讨论的制度设计细节。不过基于法律上已将平时军法案移交给司法机关审理,还是要以司法官为主体,不建议军法官取代司法官。
国防院国防战略与资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长蓉表示,其实国外也有许多案例,是以不同法院的法官来组成混合的合议庭形式来审理案件,因为一般法官可能没有其他知识背景而容易轻判,因此军法官列席到法官席、或有投票权并非不可行。而军法官若能参与到司法机关的平时审判,在实务上也比单纯的模拟训练或是现有业务所能积累的经验有很大的帮助。
另外,在制度设计上,除了军法官参与到军法案件之外,也有另外的形式,是邀请军事人员列席于法庭提供司法官专业意见,这种方式就不需要军事人员具备法学背景,但他们也不会有投票权,仅为顾问性质,这就是属于参审制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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