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F16V》 之铭言:
: 女大生打工跨坐老板大腿任揉胸!板娘怒控“小三”求偿70万 画面曝光傻眼了
: 法官因此认为小芳其实是受害者,并在判决中引用国际知名精神治疗师Beverly Engel所
: 说:“私下讲述被性骚扰和性侵,可能是一种羞辱性的经历,更不用说公开讲述了。”法
: 官认为这句话说明打工的小芳处于权力从属关系之下,为何在老板郭男对她追求、触摸2
: 个月后,才决定把事情告诉郭妻,并向同事求助,不能因为她一度隐忍郭男骚扰,就认定
: 她是介入家庭的小三,因此一审判决小芳免赔。可上诉。
是说法院都一审判决女的是被性骚扰了
记者还可以把标题写的女的像是出来卖一样
我如果是那个被性骚的看到记者这样写应该气死ㄌ
不过台湾记者就这德性 大家也习惯了 口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