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例 引渡通缉犯返台/台湾、波兰 司法互助协定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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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7日表示,波兰同意引渡刘嫌,创下我国史上首件成功引渡返台案。(记者吴政峰摄)
2024/02/08 05:30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台籍刘姓男子二○一七年间赴西班牙从事跨境电信诈骗,不少中国人受害,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逃至波兰被逮,中国与台湾都请求引渡,欧洲人权法院认送中有遭受酷刑之虞,波兰法院二○二三年依“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裁准引渡回台送受审,一月十五日完成移交。法务部七日表示,此为我国史上首起成功引渡案,刘嫌目前接受电子脚环监控中。
诈团成员也怕被送往中国
刘嫌二○一七年赴西班牙从事跨境电信诈骗,受害人多为中国人,中、西两国警方联手出击,刘嫌闻讯逃亡,经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于波兰逮捕拘留,中国向波兰请求引渡,波兰各级法院审核后虽裁准,惟刘向欧洲人权法院申诉,该法院二○二二年改认定引渡至中国受审恐有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三条所规定“禁止酷刑或不人道对待”之虞。
中国有酷刑疑虑 波兰改裁送台
亦有管辖权的台中地检署去年二月请求法务部依“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向波方提出引渡刘嫌申请,波兰法院二○二三年十一月裁准,波兰司法部长签署引渡令批准引渡刘嫌回台受审。
押返台未准押 电子脚环监控中
我国接获波方通知后,研商执行台湾司法史上首件引渡案件事宜,拍板由刑事局漏夜派员赴波兰执行接返戒护,一月十五日把刘嫌押解回台并解送中检归案,经向台中地院声押虽未获准,惟中检为防止刘嫌逃亡,谕知施以电子脚环监控。
法务部七日表示,我国二○二三年二月向波兰提出请求引渡,历时共约九个月的法院及行政审查程序,终引渡成功,创下我国自外国引渡通缉犯返台的首例,为台波两国司法合作奠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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