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z5566 (阿康)
2024-02-09 11:25:33※ 引述《oz5566 (拿破仑·波拿巴)》之铭言:
: 反正你版是独立判决的
: 因为我觉得是还好 以前比较多很讨厌
: 现在没几篇应该是还好
: 但有人觉得算线虫 有人觉得不算
: ┌─────────────────────────────────────┐
: │ 文章代码(AID): #1bnPR0ue (Marginalman) [ptt.cc] [记名公投] 嫖妓算不算线?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07448000.A.E28.html │
: │ 投票限制(需先满足发文限制): 退文 0 篇以下 登入次数 300 次以上 │
: └─────────────────────────────────────┘
: 自己发表一下意见阿
: 到时候统计票数后就按照这样执行
我改用投票系统了
以前没用过 顺便用看看
记名投票 五天期限 禁止分身投票(抓到水桶一年)
为了避免小号灌票 登入限制365天
禁止三个月内没有在边板推文发文十条以上的帐号投票 2024/02/09 11:30后生效
违者水桶一个月
大家想投就去投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