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西洽绿粉

楼主: deathslipkno (Soloist)   2024-02-02 06:28:26

你肿摸不自己发
我想看到血流成河
对啊
※ 引述《Satoman (沙陀曼)》之铭言:
: ※ 引述《Watame (角巻わため)》之铭言:
: : #1bky4jGZ (C_Chat)
: : 都躲在这篇取暖
: : “我Thread跟随的好几个都没上啊,能帮忙的都没选上,难怪没人发声”
: : “再教训啊,结果教训到自己了”
: : 都是你们不投钢弹立委跟小公举,现在才没人帮宅宅发声啦
: : ==
: : 喔喔好哦,下次继续教训
: :
: 抱歉喔,我最近看一堆法条释宪议案论文之类的有点火大。
: 你让我大半夜的更火大借我发泄一下。
: 台湾民众党党团修正动议:
: 第 八 条 互联网平台提供者、互联网应用服务提供者及电信事业知悉或透过网络内
: 容防
: 护机构、其他机关、主管机关而知有第四章之犯罪嫌疑情事,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先行
: 移除或屏蔽该资讯或其来源,并通知警察机关且保留相关资料至少一百八十天,提供司法
: 及警察机关调查。
: 前项相关资料至少应包括本条例第四章犯罪网页资料、嫌疑人之个人资料及网络
: 使用纪录。
: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得协助被害人于侦查中向检察官、审理中向法院请求
: 重制扣案之被害人性影像。第一项之互联网平台提供者、互联网应用服务提供者
: 及互联网接取服务提供者,应依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通知比对、移除、下架
: 或屏蔽被害人之性影像资讯或其来源。
: 邱委员臣远:(17 时 33 分)主席、大院各位同仁和全体国人。本次保留的条文第八条
: 及第四十七条涉及互联网平台提供者及相关单位,若知悉有性侵害犯罪嫌疑之情事,应
: 先行限制浏
: 览或移除与犯罪有关之网络页面。
: 本党的提案版本有将 24 小时的时间限制以文字实际入法,并且卫福部在 12 月 13 日卫
: 环委员会的协商中也有提及若要明定 24 小时的限制规定,会尊重立法院的决定,也就说
: 明多数
: 业者沟通后已经有达成 24 小时限制浏览或移除的基本共识。然而,最后于游院长召开的
: 党团协
: 商却未见卫福部所允诺的文字内容,仅以口头告知平台业者,提供时会将相关页面限制浏
: 览或移
: 除,并未将 24 小时的限制以文字明定于条文之中。
: 本党团认为即使是一张照片都有可能对一位儿童、少年的权益造成极大的威胁跟影响,对
: 其往后的人生发展都有可能产生至关重大的负面影响,既然网络平台业者都允诺可以配合即
: 时限制浏览或移除的功能,为何不能以文字入法做更周全的规范?让儿童及少年的性隐私
: 能够
: 更加多一层保护跟强制规范的保障。本党团认为主管机关提出的说明并不能够说服这样的
: 权益
: 保障,为何在委员会协商的时候允诺,又再次推翻?将 24 小时的移除或阅览的限制规范
: 入法
: ,才能够更为完善地将相关机制的问题更加地周延,将被害儿童及少年的权益更加完整地
: 保护,
: 我们希望各党团的同仁还有全体立法委员可以支持台湾民众党的版本,谢谢。
: 谢委员衣凤:(17 时 36 分)主席、本院同仁。以妇援会 2022 年接获 241 件数位性暴
: 力求助案件为例,其中 10.73%是属于儿少案件,有鉴于现实生活中无线网络发展、交友
: 软件、网络
: 游戏盛行,儿童或青少年容易被网友性诱拐,或诱骗骗取性影像,进而被威胁恐吓要散布
: ,或被
: 勒索金钱要求性行为、性影像,甚至性交易的比例是有增无减,为什么会造成如此不幸的
: 后果
: ?其实在于儿童及青少年对于数位性隐私没有概念,更没有界限的概念。
: 我希望今天修法通过以后,能够借由法律的吓阻,来降低儿少被性诱拐及性诱骗的风险,
: 但是这一次的修法,美中不足的是行政院版本不主张将被害人性私密影像 24 小时内立即下
: 架,想想这些违法的性私密影像如果 24 小时内无法被下架,将会持续上传并扩散开来,
: 甚至还
: 会被有心人制成压缩档,让网友下载,这样子性私密的影像如果被散布,而且不断被下载
: 、分享
: ,将会造成被害者其身心创伤,并影响日后的日常生活,这样对被害人来说,其所遭害的
: 创伤
: 、压力,其实跟真实的性侵是没有差别的,而且会因为被散布传播而不断重复,造成被害
: 人的
: 创伤恢复是缓慢的,甚至是难以恢复的。所以国民党团认为这次修法对于被害人的性私密
: 影像
: 如果被放在互联网上面,应于 24 小时内先行限制浏览及移除与性侵害犯罪有关的网页
: 资料
: ,如此才能减少持续被转传再散播的机会,才能让被害者能够修复创伤,让日常恢复平静
: ,希望
: 本院的同仁能够支持,谢谢。
: 主席:现在表决台湾民众党党团修正动议条文。
: 民进党党团要求记名表决,时间 1 分钟,现在开始。
: (进行表决)
: 主席:报告表决结果:出席委员 61 人,赞成者 5 人,反对者 56 人,弃权者 0 人,赞
: 成者少数,台
: 湾民众党党团修正动议条文不通过。
: 表决结果名单:
: 97
: 会议名称:立法院第 10 届第 6 会期第 15 次会议 表决型态:记名表决
: 表决时间:中华民国 112 年 1 月 10 日 下午 5 时 48 分 30 秒
: 表决议题: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八条
: 台湾民众党党团修正动议
: 表决结果:出席人数:61 赞成人数:5 反对人数:56 弃权人数:0
: 赞成:
: 王婉谕 邱臣远 陈琬惠 张其禄 赖香伶
: 反对:
: 林楚茵 吴玉琴 郭国文 柯建铭 罗致政 蔡适应 李昆泽 黄世杰
: 林静仪 何欣纯 林宜瑾 管碧玲 钟佳滨 刘櫂豪 洪申翰 庄竞程
: 刘建国 汤蕙祯 郑运鹏 林岱桦 杨 曜 陈秀寳 王美惠 许智杰
: 赖品妤 黄秀芳 陈 莹 江永昌 苏震清 罗美玲 陈静敏 王定宇
: 林淑芬 吴琪铭 陈欧珀 赖惠员 陈明文 陈亭妃 何志伟 刘世芳
: 张廖万坚 伍丽华 Saidhai Tahovecahe 陈素月 林俊宪 庄瑞雄 邱泰源
: 张宏陆 吴思瑶 邱议莹 范 云 沈发惠 苏巧慧 赖瑞隆 苏治芬
: 邱志伟 蔡易余
: 差点就要被TMD搞个24小时条款了齁,谢谢喔,谢谢喔。
: 谢谢TMD这么支持言论思想创作管制喔,下次我继续教训TMD不用谢。
: 干他娘的明明就跨党派集体共识搞出来的东西,就是有人整天扯投谁不投谁。
: 台湾阿宅就是活该被人当狗干,一群永远学不到教训内斗最行的低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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