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tame (不喜欢下雨)
2024-01-19 17:05:42※ 引述《Exmax1999 (两千)》之铭言:
: 在板主处理前
: 站方会先做处理
: 他们会有个锁文的动作 就是看板警察
: 这时候他们会绕过板主 因为板主不一定一直都在
: 这个动作是保护站方 因为法条有写如果有嫌疑 应先隔离或删除
: 再来板主其实可以看完被锁的文章去申请解除
: 因为站方已经有先做锁文的动作了 所以已经满足法条
: 那经过板主自己审查觉得ok他大可申请解除
: 但这时候责任就变板主要自己扛 才会回到你说的情境
先跟你说
因为"解除锁文"这个动作属于积极行为
如果该篇文章真的被法院判定违反儿少性剥削防治条例
解锁的人会变成依据第38条被判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0万以下罚金
看到这边大概120%的人没事都不会去解锁
不配合罚6万
配合了再反悔关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