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toman (沙陀曼)
2024-01-18 22:03:25不是欸,我发现我犯了一个很白痴的错误 ==
我一直以为这个组织是一个有志维持网络风气的志愿者组成,
里面的成员是有一定法学素养的学者在领导经过专业训练的志工 ==
结果不是啊。
襙嘛的IWIN就是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啊干 ==
他们就是接了NCC标案的一个商业团体而已,根本没有什么专业可言 ==
他们处理案子的人招募条件经历不拘,也不用相关科系,
最低薪三万比我以前领的还少,而且如果预算编列没改可能20人不到 ==
领三万的20人管全台湾人的网络言论,马的天才 ==
既然要臭干的是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那很明显好办了很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