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东方泛起的晦暗染上窗帘时,我总是得怀疑那个无法喜迎晨曦的自己。
  怀疑自己与正常人类之间是否有着隔阂。
  我直觉式地相信:人应该是要喜欢太阳的。
  埃及的“拉”、罗马的“阿波罗”、日本的“天照”——
  太阳崇拜的神话在世界上的普遍性阐述着人类与金乌的亘古情谊。
  
  但是不知为何,对我来说,夕阳带来的抚慰感向来远胜于朝阳。
  毕竟,晨旭衔接着的是上班、是上课。
    骄阳灿烂的期间等同受社会奴役的时光。
  两者的连结性自幼就在潜意识中滋长。
  而当日轮被放逐到地平线下方后,属于个人的自由才就此被解放。
  话说,既然身为炎黄子孙,我也可能只是继承了后羿与夸父对烈日的厌恶感。
  又或者在转世之前我曾有双蜡制的翅膀。
  不过,出于个人偏好,我是选择相信自己有着诗人的灵魂。
  不是排斥太阳,而是更受有阴晴圆缺的皎洁所吸引。
  但是,星期四的黎明对我来说,倒不显得特别刺眼。
  一方面,星期四是我的定休日;另一方面,我有位吸血鬼相伴。
  我一直以为,吸血鬼不受房屋主人的邀请就进不了屋子。
  不过那似乎只是尚未死绝的迷信。
  因为她无视了约定成俗的限制,轻松无碍地走进我的心房。
  
  在我最不祥的想像里,
  她的消逝必然伴随着被白银划过的伤口;抑或是被圣水沾染的湿溽,
  绝不是这样简单的一段白纸黑字。
  如此不被祝福的离别模糊了视线。
  奇怪,眼镜明明还没卸下啊……
  
  看来,
  星期四的晨光又要再度刺眼了。  
发 钱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