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东方泛起的晦暗染上窗帘时,我总是得怀疑那个无法喜迎晨曦的自己。
怀疑自己与正常人类之间是否有着隔阂。
我直觉式地相信:人应该是要喜欢太阳的。
埃及的“拉”、罗马的“阿波罗”、日本的“天照”——
太阳崇拜的神话在世界上的普遍性阐述着人类与金乌的亘古情谊。
但是不知为何,对我来说,夕阳带来的抚慰感向来远胜于朝阳。
毕竟,晨旭衔接着的是上班、是上课。
骄阳灿烂的期间等同受社会奴役的时光。
两者的连结性自幼就在潜意识中滋长。
而当日轮被放逐到地平线下方后,属于个人的自由才就此被解放。
话说,既然身为炎黄子孙,我也可能只是继承了后羿与夸父对烈日的厌恶感。
又或者在转世之前我曾有双蜡制的翅膀。
不过,出于个人偏好,我是选择相信自己有着诗人的灵魂。
不是排斥太阳,而是更受有阴晴圆缺的皎洁所吸引。
但是,星期四的黎明对我来说,倒不显得特别刺眼。
一方面,星期四是我的定休日;另一方面,我有位吸血鬼相伴。
我一直以为,吸血鬼不受房屋主人的邀请就进不了屋子。
不过那似乎只是尚未死绝的迷信。
因为她无视了约定成俗的限制,轻松无碍地走进我的心房。
在我最不祥的想像里,
她的消逝必然伴随着被白银划过的伤口;抑或是被圣水沾染的湿溽,
绝不是这样简单的一段白纸黑字。
如此不被祝福的离别模糊了视线。
奇怪,眼镜明明还没卸下啊……
看来,
星期四的晨光又要再度刺眼了。
发 钱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