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没大人!男带国中女友尝禁果 “狂战4次”下场惨了
桃园一名杨姓男子,透过朋友介绍认识还在就读国三的A女,两人进而交往成为情侣。去
年底,杨男趁著A女“家无大人”之际前往拜访,独处的两人一时天雷勾动地火,一共发
生了4次关系,事后遭A女父母提告。桃园地院日前审结,认定杨男“1次1罚”,判处应执
行徒刑8月,缓刑3年并交付保护管束,另得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参加3场法治教育。
判决书指出,杨男和A女成为男女朋友后,他明知对方未满16岁,却趁著A女父母外出时前
去拜访,双方更一连发生了4次性行为。事后因初尝禁果的A女神情有异,在父母的不断追
问下说出真相,杨男因而被告上法院。
虽杨男落网后,对于自己的行为均坦承不讳,但桃园地院法官认为,杨男为了满足性欲与
未满16岁之人发生性行为,且完成一次性交犯行后,目的已实现,之后却再对同一名女子
进行另一次性交行为,显然是出于另一个犯意,且非单一犯意所为的接续行为。法官审酌
后认为,杨男一共与A女发生4次性行为,应予“分论并罚”。
但考量杨男并无前科,是一时思虑欠周才会触法,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
,共4罪,各处有期徒刑3个月,合并应执行刑期为8个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还要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参加3场法治教育课程。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