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从事电子业的施姓男子结识11岁“女网友”,
两人谈起恋爱,施趁女童父母带她逛文具店,
两人躲在监视器死角猥亵;他食髓知味,
之后大胆指侵,甚至跑到女童家做爱。
去年7月施再度到女童家,才开始前戏,
她的爸妈回家,两人来不及发生性行为就被发现,
施遭女童父母提告,新北地方法院依对未满14岁
之女子为性交等罪判施男4年6月徒刑,
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到底都怎么认识11岁的==
作者:
digua (地瓜)
2023-12-13 09:42:00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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