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法律人请进

楼主: nh507121 (特)   2023-12-06 20:00:03
#1bRz_Fc5 (StockPicket)
帮我看一下这个马来铁粉法律用语是不是都在乱用阿
我上课学的都还给老师了
谢谢 谢谢喔
@爱惠惠 @胜王 @ybz @edieedie
作者: pwseki206 (Seki PW)   2022-12-06 15:49:00
一、在现行法制上,对于可受公评之事,基于善意而为适当之评论,得阻却违法。所谓“可受公评之事”系指“与公众议题相关有关之事”、“适当评论”乃“经综合评价后属适当之个人主观评论意见”。PTT系属受中华民国法律所拘束之网络论坛,上开上位法之见解亦应酌采。合先叙明。二、对于言论自由之限制,英美法系多采真实恶意(actual malice)原则而为判断,而于引战之构成要件该当与否或有可采之处。亦即,为有被告有明知其言论不实或对于其言论真实与否毫不在意两项要件时方得限制之。更有甚者,于美国实务上更宽松的认定“对公众人物之尖酸刻薄及令人不快的攻击”亦应受保护而不宜限制。三、查检举人于近日确有于边缘人版上以各式言行鼓励并惹起曾于本版遭受水桶处分之版友针对现任版主提出罢免案,而罢免案之本身不仅为私人之间之纷争与事务,而系关系整体讨论区之使用者权益之公众事务。对此,应属可受公评之事(意即与公共议题有直接相关)而在违规认定上宜采取最严格之标准。又,检举人曾任西洽版版主,因此属具有一定知名度之公众人物而负有最大容忍接受监督之义务。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23-12-06 20:02:00
字好多 不看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23-12-06 20:09:00
用词看起来蛮标准的阿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3-12-06 20:28:00
PTT不适用法律上的原则,什么毒树果理论还是从新从轻原则等等都可以不鸟,板主爽就可以所以他讲这些都是废话,而且谁说板主是公众人物的
楼主: nh507121 (特)   2023-12-06 20:38:00
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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