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rayccccc出来了吗?

楼主: nh507121 (特)   2023-11-18 23:49:18
※ 引述《yangjam (截图侠)》之铭言:
: 祝你早日退伍
: 然后可以解我桶了吗?
: 不解我桶我要怎么塔塔开
: 对ㄚ
: https://i.imgur.com/5oVe9hB.png
股板申诉这条
2-2-4 申诉案若于 7 日内无板主回复、或申诉人于板主结案后仍无法接受结果,
申诉人可至Law-Service板进行进一步申诉。
是不是怪怪的阿
如果板主有回复
那是不是只要板主故意不要结案就不能去小组申诉ㄚ
有没有股板板规大师的
→ laptic: 先说明,根据 #1Zuy2r96 (Law-Service),板主可自行决定是11/11 17:24
→ laptic: 否回避自身相关案件;但因本案个人与当事人有诸多间隙,因11/11 17:24
→ laptic: 在此声请主动回避,请另两位板主判定11/11 17:24
→ laptic: 同时,目前r板主已经销假,因此可参与判决11/11 17:24
→ laptic: P.S.: 除非另两位板主无法得出共识,否则我不会介入认定11/11 17:27
※ 编辑: yangjam (101.12.47.54 台湾), 11/11/2023 21:21:37
推 rayccccc: 个人认为并无聚众闹板之行为11/13 14:12
→ aloness: 4-11 观规定是站规+刑法,L版主是否引用有误?11/15 00:53
→ aloness: 还是该员在他版有触及共通性站规 or 刑法?11/15 01:07
→ yangjam: 公告备注写了看板警察不受理“聚众闹板”检举 我也从来11/15 01:21
→ yangjam: 没有收到任何违规通知 我根本没有聚众闹板违规的事实11/15 01:21
→ yangjam: @aloness 请问有达成共识了吗?是否能结案了? 11/15 23:19
→ aloness: 请稍等L版主说明吧11/16 13:49
→ yangjam: @aloness L板主已经三天没来说明了,能否直接结案? 11/18 12:12
难怪马来人故意装死
作者: laptic (无明)   2022-11-11 17:24:00
先说明,根据 #1Zuy2r96 (Law-Service),板主可自行决定是否回避自身相关案件;但因本案个人与当事人有诸多间隙,因在此声请主动回避,请另两位板主判定同时,目前r板主已经销假,因此可参与判决P.S.: 除非另两位板主无法得出共识,否则我不会介入认定
作者: rayccccc (rayccccc)   2022-11-13 14:12:00
个人认为并无聚众闹板之行为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2-11-15 00:53:00
4-11 观规定是站规+刑法,L版主是否引用有误?还是该员在他版有触及共通性站规 or 刑法?
作者: yangjam (阿土伯闹不够)   2022-11-15 01:21:00
公告备注写了看板警察不受理“聚众闹板”检举 我也从来没有收到任何违规通知 我根本没有聚众闹板违规的事实@aloness 请问有达成共识了吗?是否能结案了?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2-11-16 13:49:00
请稍等L版主说明吧
作者: yangjam (阿土伯闹不够)   2022-11-18 12:12:00
@aloness L板主已经三天没来说明了,能否直接结案?
作者: kirisan (一步抵三步)   2023-11-18 23:52:00
小破站又被马来人钻漏洞了
作者: yangjam (阿土伯闹不够)   2023-11-18 23:52:00
我现在就是不知道这算不算七日内无回复==小组那边打枪我叫我先去股检申诉 互踢皮球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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