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Victoryking (莲莲摇了我吧)》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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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袭跟致敬都不是法律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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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抄袭 致敬 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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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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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原作者的同意 那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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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是说 准违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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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是致敬也不行 原作者可以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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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原作者(公司)会看状况要不要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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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是抄袭 然后又赚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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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作者很有可能去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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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
如果是音乐的话
告你之后 不知道他们具体怎么谈的
有些原告会变成那首歌的制作之一
就能一起拿版权费
拿到钱是一回事 不过kimoji感觉还是会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