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侦查中羁押制度研究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3-11-04 18:35:54
我看了一下中国羁押的规定
中国的警察机关
遇到现行犯
可以刑事拘留 并且3日内向检察官声请逮捕令
特殊案件 30日内向检察官声请逮捕令
检察官收到声请后
7天内必须做出决定
也就是说37天内 警察可以将被告关在看守所
然后检察官如果驳回警察
警察还可以向上级检察官提出覆议
干超级屌
原来他们是走类似双侦查主体的制度
接下来就是侦查中检察官的羁押期间
是从批准逮捕令后开始起算
第一次羁押 2个月
延押只能1次,并且只有1个月,原则上就是3个月的时间
但是特殊案件可以延押2个月
重罪可以做第2次延押 也就是检察官总共押半年
因为检察官有羁押权
所以不需要向法院声请
但是延押还是要向省、直辖市等级的检察官声请延押
无法官保留原则适用
台湾
如果现行犯被逮捕
检警只能留置被告16小时
如果要押的话
必须由检察官向法官声请羁押
法官核准后
被告才会进看守所蹲2个月
如果要延押的话
也是检察官向法官声请
只能延押1次,期间2个月
侦查中最多就是4个月 不能再多
作者: Victoryking (胜利王 )   2023-11-04 18:36:00
我刚刚骂习近平 现在在局子了
作者: fuckchicken (o'_'o)   2023-11-04 18:37:00
民警都流氓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3-11-04 18:38:00
胜王 自己注意一点 不要再发yygq的文章了光是公安就可以押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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