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批拒协助运送遗失物 台铁局:明定部分物品不受理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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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郑玮奇/台北报导〕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李茂生昨日在脸书发文表示,他日前
搭车时忘记电子书阅读器遗留在车上,想请便当局(编按:台铁局)从列车终点站的台东,
协助送到瑞穗或台北遭拒。对此,台铁局表示,遗失物运送有明定包含裸装3C、易碎品、贵
重品都是不受理回送托运的遗失物。
李茂生指出,他参加旅游要到瑞穗泡温泉,搭车时将电子书阅读器放在座位前的置物袋中忘
记带下车,到了旅馆想到此事,打电话给台铁局说明隔天会搭车回台北,希望能协助将物品
送到瑞穗或台北站,不料却被拒绝,要求他自行到台东车站领取,就连要签署放弃运送中受
损的损害赔偿请求,并负担运费也被拒绝。后来只好透过台东地院同仁到台东站领取再寄回
台北,让他对台铁局最后的善意消失殆尽。
今年5月1日起,台铁局对于旅客遗失物指名要送到特定车站,都需要先支付费用托运后,才
会协助运送,台铁局表示,相关制定遗失(留)物处理原则,都已公告于台铁官方网站上,
当中明定不受理回送托运的遗失物,包含易碎品、贵重品、裸装3C、现金1万1元以上、需冷
藏或冷冻物品(含生鲜品),及长宽高重超过标准的物品等。
台铁局表示,该名旅客遗失的物品属于不受理托运的品项,即使有签署放弃运送中受损的损
害赔偿请求,但物品真的受损时,也不见得能完全免责,可能会被指是非运送时损坏要求赔
偿等情况;所以对于不受理托运的物品,都是会请旅客或委托人自行到车站领取。
现行遗失物运送费用,10公斤以下物品,运送300公里以内收35元,若旅客未于物品送达后2
日内领取,每多1天收25元物品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