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我这样做对吗=.=?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3-10-11 22:57:04
※ 引述 《LoKingSer (鲁王蛇)》 之铭言:
: 标题: [闲聊] 我这样做对吗=.=?
: 时间: Wed Oct 11 22:39:43 2023
:  
: 今天早上跑外送的时候
:  
: 肥肥在马路上看到一个蓝色小钱包
:  
: 只有装零钱和钞票
:  
: 里面没有证件或信用卡的那种小钱包
:  
: 我捡起来之后过没几秒
:  
: 突然有一位先生冲过来跟我说那是他掉的钱包
:  
: 然后我愣了一下就把那个钱包给他ㄌ
:  
:  
:
如果这个案件
万一他不是真正的遗失人
那钱包的所有人
要告就是你们两个一起告
不会因为这样就什么责任转移
在厘清真相之前 你跟他就是一起当被告
所以
看到钱包掉地上
就跟看到车祸一样
比照车祸案件处理
你如果是一般人 就路过当没看到
但你有觉得不忍心
那没关系
你可以直接在钱包附近放红色的三角锥
提醒周遭的人车
避免移动钱包 也避免碰触钱包
保持发现时的原始现场
接着直接报警
请警察到现场处理
说有一个钱包倒在地上需要协助
这样既不会惹上麻烦
也不会被钱包的所有人提告
另外还能获得10%报酬
作者: ILoveChoco (巧可老师好可爱)   2023-10-11 23:03:00
我没有随身携带三角锥的习惯有什么替代品吗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3-10-11 23:04:00
你考驾训班的时候 不是都说出门要带三角锥吗你这样很危险的
作者: Ikaros2601 (洗尽铅华)   2023-10-11 23:05:00
那我直接踢进水沟当没看到可以吗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3-10-11 23:05:00
应注意而未注意 过失杀钱包
作者: KanaCoco (天龙贴贴)   2023-10-11 23:05:00
作者: LoKingSer (鲁王蛇)   2023-10-11 23:06:00
靠北
作者: Che31128 (justjoke)   2023-10-11 23:07:00
钱包是无机物 不能算应注意而未注意的范畴吧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3-10-11 23:08:00
直接踢水沟 叫做故意毁损
作者: TokiwaKurumi (常磐胡桃)   2023-10-11 23:09:00
没坏掉也算毁损吗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3-10-11 23:10:00
如果在里面添一百元然后丢到别的地方呢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3-10-11 23:12:00
民事庭报到
作者: NekomataOkay (u)   2023-10-11 23:16:00
如果硬是不给他 执意报警呢
作者: c121125 (宝特瓶)   2023-10-11 23:17:00
开了几件这种捡钱包被告侵占的,真的是有够麻烦
作者: haasinton714 (哈心豚)   2023-10-11 23:17:00
只能报警 不能直接拿去警局喔 累死警察赞
作者: c121125 (宝特瓶)   2023-10-11 23:18:00
因为假如对方告你,你拿过去的过程中就是一个问号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23-10-11 23:18:00
真假 见死不救也没差喔 德国还美国好像犯法我以为台湾有偷抄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3-10-11 23:18:00
拿去警局你以为就没事喔对方第一个就先质疑你为什么拖这么久还不拿去警局
作者: TokiwaKurumi (常磐胡桃)   2023-10-11 23:19:00
他要证明里面有多少钱跟我有拿钱出来吧
作者: c121125 (宝特瓶)   2023-10-11 23:20:00
他可以拿存簿出来说我今天、前几天领了多少钱都放进钱包把这几天有的消费纪录加加减减之后说这个金额然后聪明的你一定会怀疑说你说放进钱包就放进钱包喔?嗯,所以有争议,有的检察官就会送法院给法院去搞了不过这类案件不多啦,我印象中也才开过4件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3-10-11 23:30:00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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