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471930
桃园吕姓女子受不了10个月大的儿子哭闹,
与胞姊、陈姓前男友联手用湿纸巾塞喉灌水、
菸头烫脸等残酷手法施暴,甚至把男婴当玩具,
抓着双脚乱甩撞墙,时间长达10多天,
男婴被活活虐死。
台湾高等法院批三人仅因不满婴儿哭闹竟凌虐,
今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共同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吕女10年6月、胞姊10年5月、陈3年徒刑。
吕女2019年2月生下儿子之后,
经常趁丈夫外出工作,带男婴到芦竹找陈姓前男友,吕女胞姊虽然知情,但未制止,逢周六还会陪同前往。2019年12月下旬,吕女3人因受不了男婴哭闹,竟以湿纸巾塞喉灌水、吹风机和菸头烫脸等方式凌虐,还轮流殴踹男婴头、胸,甚至把人抓起腾空甩动,撞击墙壁和地板,男婴颅骨因而骨折、严重内出血,送医伤重不治。
高院批评吕姓女子身为人母,
是被害人最重要的依赖保护者,
本应善尽教养、保护责任,
且3人明知男婴未满1岁,就算身体不适,
也无法以语言表达需求,
他们却因哭闹就施暴凌虐,且时间不算短,应惩罚。
考量案发后有呼叫救护车、犯后认罪等情状,
虽撤销改判,姊妹俩刑度不变;
陈因一审误认犯罪时间,
高院从一审认定的成年人故意对儿童共同犯伤害致人于死罪改为犯凌虐罪,刑度骤减为3年徒刑。
本件得上诉。
台湾司法、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