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局官员A公款 执行署卖他台积电股票追回1.5亿
国安局前上校出纳组长刘冠军侵占国安密帐,名下豪宅及价值高达1.5亿台积电等股票都被没收。士林地检署嘱托执行署士林分署,今年2月先拍卖刘冠军部分股票追回1.29亿元后,又再执行股票减资款及现金股利,加上士林地检署先前就查扣1千万多存款,目前合计已经成追征1亿5338万977元,追回金额已达99.5%。
1999年间,刘冠军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陆续侵占国安专案钜额经费及孳息,并于案发后立即潜逃出境,经前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及士林地检接续发布通缉在案,因刘冠军迄未到案,致无从追诉其犯行。
惟士林地检仍锲而不舍充分运用刑法没收新制相关规定,向士林地方法院声请单独宣告没收刘冠军与其妻子名下财产并追征价额。经士林地院裁定准许没收刘冠军未扣案之犯罪所得1亿5404万5007元,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或不宜执行没收时则追征其价额。
本案经确定后,士林地检即依此裁定,除自行查扣刘冠军帐户之存款外,另将先前所查扣刘冠军名下之台积电、联电、华邦电、云辰等4档上市(柜)股票嘱托士林分署执行。
由于上开股票存放于集保帐户长达20多年,士林分署于收案后第一时间紧急启动刘冠军集保帐户内股票之追征作业,先将上述士林地检所查扣之股票,包括联电19万837股、台积电20万8309股、华邦电46万3669股、云辰9万9858股等4档股票,合计高达96万2673股,全数委卖变价取得款项1亿2,904万6531元,行政执行官更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再将上开股票20多年所生之股息、股利一并追加查扣,共查获包括云辰股票因减资而须退还之股金11万954元及台积电等3档股票尚待配发未领取之股息合计1,165万3,394元,成功有效协助士林地检追征之价额合计1亿4,081万879元,再加上士林
地检已查扣存款1,257万98元,合计成功追征之价额为1亿5,338万977元,追回刘冠军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已达99.5%。
未来士林分署仍将持续全力协助士林地检追缴犯罪所得,倾力使本案不法所得全数追回,以彰显国家公权力,落实司法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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